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七 http://tripitaka.cbeta.org/T10n0279
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習氣。
何等為十?
所謂:
菩提心習氣;善根習氣;教化眾生習氣;見佛習氣;於清淨世界受生習氣;行習氣;願習氣;波羅蜜習氣;思惟平等法習氣;種種境界差別習氣。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永離一切煩惱習氣,得如來大智習氣非習氣智。」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取,以此不斷諸菩薩行。
何等為十?
所謂:
取一切眾生界,究竟教化故;
取一切世界,究竟嚴淨故;
取如來,修菩薩行為供養故;
取善根,積集諸佛相好功德故;
取大悲,滅一切眾生苦故;
取大慈,與一切眾生一切智樂故;
取波羅蜜,積集菩薩諸莊嚴故;
取善巧方便,於一切處皆示現故;
取菩提,得無礙智故;
略說菩薩取一切法,於一切處悉以明智而現了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取,則能不斷諸菩薩行,得一切如來無上無所取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修。
何等為十?
所謂:
修諸波羅蜜;修學;修慧;修義;修法;修出離;修示現;修勤行匪懈;修成等正覺;修轉正法輪。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無上修修一切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成就佛法。
何等為十?
所謂:
不離善知識成就佛法;
深信佛語成就佛法;
不謗正法成就佛法;
以無量無盡善根迴向成就佛法;
信解如來境界無邊際成就佛法;
知一切世界境界成就佛法;
不捨法界境界成就佛法;
遠離諸魔境界成就佛法;
正念一切諸佛境界成就佛法;
樂求如來十力境界成就佛法。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成就如來無上大智慧。」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退失佛法,應當遠離。
何等為十?
所謂:
輕慢善知識退失佛法;
畏生死苦退失佛法;
厭修菩薩行退失佛法;
不樂住世間退失佛法;
耽著三昧退失佛法;
執取善根退失佛法;
誹謗正法退失佛法;
斷菩薩行退失佛法;
樂二乘道退失佛法;
嫌恨諸菩薩退失佛法。
是為十。
若諸菩薩遠離此法,則入菩薩離生道。」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離生道。
何等為十?
所謂:
出生般若波羅蜜而恒觀察一切眾生,是為一;
遠離諸見而度脫一切見縛眾生,是為二;
不念一切相而不捨一切著相眾生,是為三;
超過三界而常在一切世界,是為四;
永離煩惱而與一切眾生共居,是為五;
得離欲法而常以大悲哀愍一切著欲眾生,是為六;
常樂寂靜而恒示現一切眷屬,是為七;
離世間生而死此生彼起菩薩行,是為八;
不染一切世間法而不斷一切世間所作,是為九;
諸佛菩提已現其前而不捨菩薩一切願行,是為十。
佛子!
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離生道,出離世間,不與世共,而亦不雜二乘之行。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菩薩決定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決定法。
何等為十?
所謂:
決定於如來種族中生;
決定於諸佛境界中住;
決定了知菩薩所作事;
決定安住諸波羅蜜;
決定得預如來眾會;
決定能顯如來種性;
決定安住如來力;
決定深入佛菩提;
決定與一切如來同一身;
決定與一切如來所住無有二。
是為十。」
◎段落提要:
本段為佛會上,普賢菩薩回答普慧菩薩的提問。
◎迴向:
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迴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
三世諸佛所稱歎,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迴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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