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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六 http://tripitaka.cbeta.org/T10n0279

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業。

何等為十?

所謂:

一切世界業,悉能嚴淨故;

一切諸佛業,悉能供養故;

一切菩薩業,同種善根故;

一切眾生業,悉能教化故;

一切未來業,盡未來際攝取故;

一切神力業,不離一世界遍至一切世界故;

一切光明業,放無邊色光明,一一光中有蓮華座,各有菩薩結跏趺坐而顯現故;

一切三寶種不斷業,諸佛滅後,守護住持諸佛法故;

一切變化業,於一切世界說法教化諸眾生故;

一切加持業,於一念中隨諸眾生心之所欲皆為示現,令一切願悉成滿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廣大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身。

何等為十?

所謂:

不來身,於一切世間不受生故;

不去身,於一切世間求不得故;

不實身,一切世間如實得故;

不虛身,以如實理示世間故;

不盡身,盡未來際無斷絕故;

堅固身,一切眾魔不能壞故;

不動身,眾魔外道不能動故;

具相身,示現清淨百福相故;

無相身,法相究竟悉無相故;

普至身,與三世佛同一身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無盡之身。」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身業。

何等為十?

所謂:

一身充滿一切世界身業;

於一切眾生前悉能示現身業;

於一切趣悉能受生身業;

遊行一切世界身業;

往詣一切諸佛眾會身業;

能以一手普覆一切世界身業;

能以一手磨一切世界金剛圍山碎如微塵身業;

於自身中現一切佛剎成壞示於眾生身業;

以一身容受一切眾生界身業;

於自身中普現一切清淨佛剎,一切眾生於中成道身業。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佛業,悉能覺悟一切眾生。」

「佛子!菩薩摩訶薩復有十種身。

何等為十?

所謂:

諸波羅蜜身,悉正修行故;

四攝身,不捨一切眾生故;

大悲身,代一切眾生受無量苦無疲厭故;

大慈身,救護一切眾生故;

福德身,饒益一切眾生故;

智慧身,與一切佛身同一性故;

法身,永離諸趣受生故;

方便身,於一切處現前故;

神力身,示現一切神變故;

菩提身,隨樂、隨時成正覺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慧身。」

 

◎段落提要:

本段為佛會上,普賢菩薩回答普慧菩薩的提問。

 

 

 

◎迴向:

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迴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

三世諸佛所稱歎,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迴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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