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六 http://tripitaka.cbeta.org/T10n0279
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業。
何等為十?
所謂:
一切世界業,悉能嚴淨故;
一切諸佛業,悉能供養故;
一切菩薩業,同種善根故;
一切眾生業,悉能教化故;
一切未來業,盡未來際攝取故;
一切神力業,不離一世界遍至一切世界故;
一切光明業,放無邊色光明,一一光中有蓮華座,各有菩薩結跏趺坐而顯現故;
一切三寶種不斷業,諸佛滅後,守護住持諸佛法故;
一切變化業,於一切世界說法教化諸眾生故;
一切加持業,於一念中隨諸眾生心之所欲皆為示現,令一切願悉成滿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廣大業。」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身。
何等為十?
所謂:
不來身,於一切世間不受生故;
不去身,於一切世間求不得故;
不實身,一切世間如實得故;
不虛身,以如實理示世間故;
不盡身,盡未來際無斷絕故;
堅固身,一切眾魔不能壞故;
不動身,眾魔外道不能動故;
具相身,示現清淨百福相故;
無相身,法相究竟悉無相故;
普至身,與三世佛同一身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無盡之身。」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身業。
何等為十?
所謂:
一身充滿一切世界身業;
於一切眾生前悉能示現身業;
於一切趣悉能受生身業;
遊行一切世界身業;
往詣一切諸佛眾會身業;
能以一手普覆一切世界身業;
能以一手磨一切世界金剛圍山碎如微塵身業;
於自身中現一切佛剎成壞示於眾生身業;
以一身容受一切眾生界身業;
於自身中普現一切清淨佛剎,一切眾生於中成道身業。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佛業,悉能覺悟一切眾生。」
「佛子!菩薩摩訶薩復有十種身。
何等為十?
所謂:
諸波羅蜜身,悉正修行故;
四攝身,不捨一切眾生故;
大悲身,代一切眾生受無量苦無疲厭故;
大慈身,救護一切眾生故;
福德身,饒益一切眾生故;
智慧身,與一切佛身同一性故;
法身,永離諸趣受生故;
方便身,於一切處現前故;
神力身,示現一切神變故;
菩提身,隨樂、隨時成正覺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慧身。」
◎段落提要:
本段為佛會上,普賢菩薩回答普慧菩薩的提問。
◎迴向:
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迴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
三世諸佛所稱歎,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迴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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