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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http://tripitaka.cbeta.org/T05n0220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十四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初分辯大乘品第十五之四

「復次,善現!

菩薩摩訶薩住第七遠行地時,應遠離二十法。

何等二十?

一者、應遠離我執、有情執乃至知者執、見者執。

二者、應遠離斷執。

三者、應遠離常執。

四者、應遠離相想。

五者、應遠離因等見執。

六者、應遠離名色執。

七者、應遠離蘊執。

八者、應遠離處執。

九者、應遠離界執。

十者、應遠離諦執。

十一者、應遠離緣起執。

十二者、應遠離住著三界執。

十三者、應遠離一切法執。

十四者、應遠離於一切法如理、不如理執。

十五者、應遠離依佛見執。

十六者、應遠離依法見執。

十七者、應遠離依僧見執。

十八者、應遠離依戒見執。

十九者、應遠離怖畏空法。

二十者、應遠離違背空性。」

「復應圓滿二十法。

何等二十?

一者、應圓滿通達空。

二者、應圓滿證無相。

三者、應圓滿知無願。

四者、應圓滿三輪清淨。

五者、應圓滿悲愍有情,及於有情無所執著。

六者、應圓滿一切法平等見,及於此中無所執著。

七者、應圓滿一切有情平等見,及於此中無所執著。

八者、應圓滿通達真實理趣,及於此中無所執著。

九者、應圓滿無生忍智。

十者、應圓滿說一切法一相理趣。

十一者、應圓滿滅除分別。

十二者、應圓滿遠離諸想。

十三者、應圓滿遠離諸見。

十四者、應圓滿遠離煩惱。

十五者、應圓滿奢摩他、毘鉢舍那地。

十六者、應圓滿調伏心性。

十七者、應圓滿寂靜心性。

十八者、應圓滿無礙智性。

十九者、應圓滿無所愛染。

二十者、應圓滿隨心所欲往諸佛土,於佛眾會自現其身。」

「善現!

菩薩摩訶薩住第七遠行地時,應遠離如是二十法,及應圓滿如是二十法。」

 

◎段落提要:

本段為世尊釋迦牟尼佛與善現尊者(即:須菩提尊者)之間的對談。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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