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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http://www.cbeta.org/result/T05/T05n0220.htm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十二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復次,善現!

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

不應觀八解脫若常若無常,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常若無常;

不應觀八解脫若樂若苦,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樂若苦;

不應觀八解脫若我若無我,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我若無我;

不應觀八解脫若淨若不淨,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淨若不淨;

不應觀八解脫若空若不空,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空若不空;

不應觀八解脫若有相若無相,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有相若無相;

不應觀八解脫若有願若無願,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有願若無願;

不應觀八解脫若寂靜若不寂靜,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寂靜若不寂靜;

不應觀八解脫若遠離若不遠離,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遠離若不遠離;

不應觀八解脫若有為若無為,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有為若無為;

不應觀八解脫若有漏若無漏,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有漏若無漏;

不應觀八解脫若生若滅,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生若滅;

不應觀八解脫若善若非善,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善若非善;

不應觀八解脫若有罪若無罪,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有罪若無罪;

不應觀八解脫若有煩惱若無煩惱,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有煩惱若無煩惱;

不應觀八解脫若世間若出世間,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世間若出世間;

不應觀八解脫若雜染若清淨,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雜染若清淨;

不應觀八解脫若屬生死若屬涅槃,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屬生死若屬涅槃;

不應觀八解脫若在內若在外若在兩間,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在內若在外若在兩間;

不應觀八解脫若可得若不可得,不應觀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若可得若不可得。」

 

◎段落提要:

本段是世尊於會上與善現尊者(即:須菩提尊者)對談,講述般若波羅蜜多之深義。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註釋: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

◎八解脫

出處: 佛光電子大辭典

解釋:

梵語 astau vimoksāh,巴利語 attha vimokkhā。謂依八種定力而捨卻對色與無色之貪欲。又作八背捨、八惟無、八惟務。八者即:(一)內有色想觀諸色解脫,為除內心之色想,於外諸色修不淨觀。(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心之色想雖已除盡,但因欲界貪欲難斷,故觀外不淨之相,令生厭惡以求斷除。(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為試練善根成滿,棄捨前之不淨觀心,於外色境之淨相修觀,令煩惱不生,身證淨解脫具足安住。(四)超諸色想滅有對想不思惟種種想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盡滅有對之色想,修空無邊處之行相而成就之。(五)超一切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棄捨空無邊心,修識無邊之相而成就之。(六)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棄捨識無邊心,修無所有之相而成就之。(七)超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棄捨無所有心,無有明勝想,住非無想之相並成就之。(八)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厭捨受想等,入滅一切心心所法之滅盡定。此中前二者依初禪與第二禪,治顯色之貪,第三依第四禪修淨觀,皆以無貪為性。第四至第七依次以四無色之定善為性,第八依有頂地,以滅有所緣心為性。又初二者各分為二,第三分為四,合謂八勝處。〔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經、俱舍論卷二十九、品類足論卷七〕(參閱「八勝處」296)

頁數: p304

 

◎八勝處

出處: 佛光電子大辭典

解釋:

梵語 astāvabhibhv-āyatanāni,巴利語 attha abhibhāyatanāni。又作八除入、八除處。即觀欲界之色處(色與相),制伏之而去除貪心之八階段。勝處,謂制勝煩惱以引起佛教認識之所依處。即:(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即內心有色想,以觀道未增長,若觀多色,恐難攝持,故觀少色;為除內心之色想,藉觀色處之少分,制之而滅欲貪。(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勝處,即觀道漸熟,多觀外色亦無妨,諦觀一死屍乃至十百千萬等死屍,進而戰勝色處之多分。(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即觀道漸為勝妙,內心已不存色想,更觀色處之少分而制勝。(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勝處,即更同樣制勝色處之多分。(五)內無色想觀外色青勝處。(六)內無色想觀外色黃勝處。(七)內無色想觀外色赤勝處。(八)內無色想觀外色白勝處。以上(五)、(六)、(七)、(八)係內心已無色想,更觀外色青黃赤白,並制勝之,以對治欲貪。此八者皆以無貪善根為自性,前四者均依初禪與第二禪,後四者均依第四禪,不依第三禪,因三禪天樂多心鈍。

 又八勝處與八解脫之關係,依俱舍論卷二十九(大二九‧一五一下):「八中初二如初解脫,次二如第二解脫,後四如第三解脫。若爾八勝處何殊三解脫?前修解脫唯能棄背,後修勝處能制所緣,隨所樂觀惑終不起。」即修解脫於其所緣唯能次第棄背,至捨貪心為止,並未得自在,故更修八勝處,能制所緣,令煩惱終不起,乃是制伏對境得自在。〔仁王經卷上、大智度論卷二十一、大毘婆沙論卷八十五、法界次第卷中之下〕(參閱「八解脫」304)

頁數: p296

 

 

◎九次第定

出處: 佛光電子大辭典

解釋:

梵語 navānupūrva-samāpattayah。意為次第無間所修之九種定。又稱無間禪或鍊禪。指色界之四禪、無色界之四處及滅受想定等九種禪定。以不雜他心,依次自一定入於他定,故稱次第定。分別為初禪次第定、二禪次第定、三禪次第定、四禪次第定、空處次第定、識處次第定、無所有處次第定、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及滅受想次第定等。深心智慧利之行者,自試其心,從初禪心起入二禪,不令異念得入,乃至入滅受想定,止息一切心識,是達禪定之至極。如是異念無間雜,亦稱無間禪。又以此禪鍊諸味禪,使之清淨,譬如鍊金,故稱鍊禪。〔大智度論卷二十一、卷八十一、大乘義章卷十三、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四〕

頁數: p134

 

◎十遍處

出處: 佛光電子大辭典

解釋:

梵語 daśakrtsnāyatanāni。又作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十遍入、十遍處定。即依勝解作意,觀色等十法各周遍一切處無間隙。十法即: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觀其周遍一切處,故稱地遍處乃至識遍處等。此觀法為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然仍未周遍,故更修此定。〔俱舍論卷二十九、解脫道論卷九「五通品」〕

頁數: p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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