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http://www.cbeta.org/result/T05/T05n0220.htm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十七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初分無住品第九之二

「世尊!

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多亦復如是,於一切法無所取著,能從此岸到彼岸故;若於諸法少有取著,則於彼岸非為能到。

是故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取一切色,不取一切受、想、行、識,以一切法無所取故;乃至不取一切陀羅尼門,不取一切三摩地門,亦以一切法無所取故。

是菩薩摩訶薩雖於一切色,一切受、想、行、識,乃至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門,若總若別皆無所取;而以本願所行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未圓滿故,及以本願所證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未成辦故,於其中間終不以不取一切相故而般涅槃。

是菩薩摩訶薩雖能圓滿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及能成辦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而不見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及不見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

何以故?

是四念住即非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即非八聖道支,及佛十力即非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即非一切相智,以一切法非法、非非法故。

是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一切法雖無所取,而能成辦一切事業。」

 

◎段落提要:

本段為善現尊者(即:須菩提尊者)對世尊白言。

本段也是本卷最後一段,次為第三十八卷。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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