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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http://www.cbeta.org/result/T05/T05n0220.htm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十七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初分無住品第九之二

「世尊!

諸法因緣和合,施設假名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

此二假名,

於五蘊不可說,於十二處、十八界、六界、四聖諦、十二緣起不可說,

於貪、瞋、癡、一切纏結、隨眠、見趣、不善根等不可說,

於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不可說,

於五眼、六神通不可說,

於我、有情乃至知者、見者不可說,

於十隨念、十想不可說,

於空、無相、無願六波羅蜜多不可說,

於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不可說,

於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不可說,

於如幻乃至如變化事、五取蘊等不可說,

於寂靜、遠離、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絕諸戲論、真如、法界、法性、實際、平等性、離生性不可說,

於常無常乃至屬生死涅槃法不可說,

於過去未來現在乃至在內在外在兩間法不可說,

於十方殑伽沙等世界若佛、若菩薩、若聲聞僧等不可說。

何以故?

如上所說諸法集散皆不可得不可見故。」

「世尊!

如上所說五蘊等名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如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名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如來及彼諸法名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世尊!

如一切若有名若無名皆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所以者何?

如是諸名皆無所住亦非不住。

何以故?

是諸名義既無所有故,是諸名皆無所住亦非不住。

世尊!

我依是義故,於諸法不得不見若集若散,云何可言此名菩薩摩訶薩?此名般若波羅蜜多?

世尊!

我於此二若義若名既不得不見,云何令我以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法教誡教授諸菩薩摩訶薩?

是故若以此法教誡教授諸菩薩摩訶薩必當有悔。

世尊!

若菩薩摩訶薩聞以如是相狀說般若波羅蜜多時,心不沈沒亦不憂悔,其心不驚不恐不怖,當知是菩薩摩訶薩決定已得住不退地,以無所住方便而住。」

 

◎段落提要:

本段為善現尊者(即:須菩提尊者)對世尊白言。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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