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http://www.cbeta.org/result/T05/T05n0220.htm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十七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初分無住品第九之二
「世尊!
諸法因緣和合,施設假名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
此二假名,
於五蘊不可說,於十二處、十八界、六界、四聖諦、十二緣起不可說,
於貪、瞋、癡、一切纏結、隨眠、見趣、不善根等不可說,
於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不可說,
於五眼、六神通不可說,
於我、有情乃至知者、見者不可說,
於十隨念、十想不可說,
於空、無相、無願六波羅蜜多不可說,
於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不可說,
於佛十力乃至一切相智不可說,
於如幻乃至如變化事、五取蘊等不可說,
於寂靜、遠離、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絕諸戲論、真如、法界、法性、實際、平等性、離生性不可說,
於常無常乃至屬生死涅槃法不可說,
於過去未來現在乃至在內在外在兩間法不可說,
於十方殑伽沙等世界若佛、若菩薩、若聲聞僧等不可說。
何以故?
如上所說諸法集散皆不可得不可見故。」
「世尊!
如上所說五蘊等名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如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名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如來及彼諸法名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世尊!
如一切若有名若無名皆無處可說,如是菩薩摩訶薩及般若波羅蜜多名亦無處可說。
所以者何?
如是諸名皆無所住亦非不住。
何以故?
是諸名義既無所有故,是諸名皆無所住亦非不住。
世尊!
我依是義故,於諸法不得不見若集若散,云何可言此名菩薩摩訶薩?此名般若波羅蜜多?
世尊!
我於此二若義若名既不得不見,云何令我以般若波羅蜜多相應之法教誡教授諸菩薩摩訶薩?
是故若以此法教誡教授諸菩薩摩訶薩必當有悔。
世尊!
若菩薩摩訶薩聞以如是相狀說般若波羅蜜多時,心不沈沒亦不憂悔,其心不驚不恐不怖,當知是菩薩摩訶薩決定已得住不退地,以無所住方便而住。」
◎段落提要:
本段為善現尊者(即:須菩提尊者)對世尊白言。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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