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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八 http://www.cbeta.org/result/T16/T16n0665.htm

大唐三藏沙門義淨奉 制譯

王法正論品第二十

若王見國人,縱其造過失;

三十三天眾,皆生熱惱心。

不順諸天教,及以父母言;

此是非法人,非王非孝子。

若於自國中,見行非法者;

如法當治罰,不應生捨棄。

是故諸天眾,皆護持此王;

以滅諸惡法,能修善根故。

王於此世中,必招於現報;

由於善惡業,行捨勸眾生。

為示善惡報,故得作人王;

諸天共護持,一切咸隨喜。

由自利利他,治國以正法;

見有諂佞者,應當如法治。

假使失王位,及以害命緣;

終不行惡法,見惡而捨棄。

害中極重者,無過失國位;

皆因諂佞人,為此當治罰。

若有諂誑人,當失於國位;

由斯損王政,如象入花園。

天主皆瞋恨,阿蘇羅亦然;

以彼為人王,不以法治國。

是故應如法,治罰於惡人;

以善化眾生,不順於非法。

 

◎段落提要:

這一段接續前段為王法正論的內容,為大梵天王回答護世四王的答言,更說明人王應以善法教化眾生。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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