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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八 http://www.cbeta.org/result/T16/T16n0665.htm
大唐三藏沙門義淨奉 制譯
王法正論品第二十
若王見國人,縱其造過失;
三十三天眾,皆生熱惱心。
不順諸天教,及以父母言;
此是非法人,非王非孝子。
若於自國中,見行非法者;
如法當治罰,不應生捨棄。
是故諸天眾,皆護持此王;
以滅諸惡法,能修善根故。
王於此世中,必招於現報;
由於善惡業,行捨勸眾生。
為示善惡報,故得作人王;
諸天共護持,一切咸隨喜。
由自利利他,治國以正法;
見有諂佞者,應當如法治。
假使失王位,及以害命緣;
終不行惡法,見惡而捨棄。
害中極重者,無過失國位;
皆因諂佞人,為此當治罰。
若有諂誑人,當失於國位;
由斯損王政,如象入花園。
天主皆瞋恨,阿蘇羅亦然;
以彼為人王,不以法治國。
是故應如法,治罰於惡人;
以善化眾生,不順於非法。
◎段落提要:
這一段接續前段為王法正論的內容,為大梵天王回答護世四王的答言,更說明人王應以善法教化眾生。
◎迴向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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