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五十七 http://tripitaka.cbeta.org/T10n0279

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習氣。

何等為十?

所謂:

菩提心習氣;善根習氣;教化眾生習氣;見佛習氣;於清淨世界受生習氣;行習氣;願習氣;波羅蜜習氣;思惟平等法習氣;種種境界差別習氣。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永離一切煩惱習氣,得如來大智習氣非習氣智。」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取,以此不斷諸菩薩行。

何等為十?

所謂:

取一切眾生界,究竟教化故;

取一切世界,究竟嚴淨故;

取如來,修菩薩行為供養故;

取善根,積集諸佛相好功德故;

取大悲,滅一切眾生苦故;

取大慈,與一切眾生一切智樂故;

取波羅蜜,積集菩薩諸莊嚴故;

取善巧方便,於一切處皆示現故;

取菩提,得無礙智故;

略說菩薩取一切法,於一切處悉以明智而現了故。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取,則能不斷諸菩薩行,得一切如來無上無所取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修。

何等為十?

所謂:

修諸波羅蜜;修學;修慧;修義;修法;修出離;修示現;修勤行匪懈;修成等正覺;修轉正法輪。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無上修修一切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成就佛法。

何等為十?

所謂:

不離善知識成就佛法;

深信佛語成就佛法;

不謗正法成就佛法;

以無量無盡善根迴向成就佛法;

信解如來境界無邊際成就佛法;

知一切世界境界成就佛法;

不捨法界境界成就佛法;

遠離諸魔境界成就佛法;

正念一切諸佛境界成就佛法;

樂求如來十力境界成就佛法。

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成就如來無上大智慧。」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退失佛法,應當遠離。

何等為十?

所謂:

輕慢善知識退失佛法;

畏生死苦退失佛法;

厭修菩薩行退失佛法;

不樂住世間退失佛法;

耽著三昧退失佛法;

執取善根退失佛法;

誹謗正法退失佛法;

斷菩薩行退失佛法;

樂二乘道退失佛法;

嫌恨諸菩薩退失佛法。

是為十。

若諸菩薩遠離此法,則入菩薩離生道。」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離生道。

何等為十?

所謂:

出生般若波羅蜜而恒觀察一切眾生,是為一;

遠離諸見而度脫一切見縛眾生,是為二;

不念一切相而不捨一切著相眾生,是為三;

超過三界而常在一切世界,是為四;

永離煩惱而與一切眾生共居,是為五;

得離欲法而常以大悲哀愍一切著欲眾生,是為六;

常樂寂靜而恒示現一切眷屬,是為七;

離世間生而死此生彼起菩薩行,是為八;

不染一切世間法而不斷一切世間所作,是為九;

諸佛菩提已現其前而不捨菩薩一切願行,是為十。

佛子!

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離生道,出離世間,不與世共,而亦不雜二乘之行。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菩薩決定法。」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決定法。

何等為十?

所謂:

決定於如來種族中生;

決定於諸佛境界中住;

決定了知菩薩所作事;

決定安住諸波羅蜜;

決定得預如來眾會;

決定能顯如來種性;

決定安住如來力;

決定深入佛菩提;

決定與一切如來同一身;

決定與一切如來所住無有二。

是為十。」

 

◎段落提要:

本段為佛會上,普賢菩薩回答普慧菩薩的提問。

 

 

◎迴向:

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迴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

三世諸佛所稱歎,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迴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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